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苏州”、“平安苏州”的决定,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苏妇〔2006〕29号和苏妇字〔2006〕32号文件精神,苏州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各地已全面开展,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现就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