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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空调维保及清洗项目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8-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因工作需要,将进行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空调维保及清洗的招募,现将招募信息向社会公开,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

一、公示时间
    招募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8月 6日-2020年8月12日
    二、项目情况

(一)  维保要求:

1. 乙方负责甲方各空调系统设备的维护及相关清洗服务,具体涉及:多联室外及室内机组、剧场空调机组、立式柜机及挂机、全热交换机、新风机组及管道(含车库消防风管)、风口等所有空调调节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 在甲方重大活动期间,乙方须响应甲方要求安排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场进行技术值班。(甲方须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出相关要求)

3. 清洗方案:

一年3次空调滤网及风口(含新风机组风口及车库消防风机风口共计约35处)的清洗消毒(风管1次),乙方保证所用消毒试剂环保无毒,每次工期至多8天,工人人数至少保证2人/天/8小时。

一年3次定期的设备检修以及日常运行故障的即时排除,每次工期至多3天,工人人数至少保证2人/天/8小时。

一年3次设备的维护及清洗服务的大致时间安排为: 1月、6月、9月,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告知乙方,每次工期至多8天,工人人数至少保证2人/天/8小时。

4. 维保方案:

(1)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每年二次常规检查、保养

每年为采购方对机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时间在每年的9月(或由甲方指定),并出具年检报告,年检的项目内容见附件2;每夏季和冬季提供一次常规检查,时间安排在1月份和6月份左右(或由甲方指定),完成后提交各项检查记录及检查报告,内容见附件3;每次检查及保养须经由作业人员和甲方指定检查人员签字确认。(附件2、3作为维保报告的一部分)

(2) 维保服务期内,应急上门检查、维修

合同期内,甲方机组运行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故障工作,直到恢复正常运行(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提供故障分析及应急处理措施,记录和报告需要的备件,提供维修《工作单》备案归档。(《工作单》作为维保报告的一部分)

(3) 建立客户档案

合同期内免费为采购方建立维保档案库:包括设备型号、工作年限、每次保养、检修的点检表及每次保修的维修记录等。该记录在合同结束时,需要移交给甲方。

(4) 培训计划

合同期内对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协议期内乙方将不定期安排维修工程师联络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讲解空调使用状况和使用方法,确保空调能在节能状态下达到高效正常运行。并在使用中遇到的疑惑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如何正确的处理。

(5)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另行收费):

因天灾、水灾等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起的事故的整修作业;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的整修作业(如供电电源不正常引起部件损坏的)

5. 服务响应要求

(1) 提供的服务时间为: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

(2) 培训日:无需更换配件的情况下,6小时修复使用;如需更换配件,配件运抵后,6小时修复使用

(3) 非培训日:无需更换配件的情况下,12小时修复使用;如需更换配件,配件运抵后,12小时修复使用

(4) 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可能延长服务响应时间或修复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5) 供应商安排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须为有经验的工程师,同一问题,不得多次派人多次维修造成修复时间拖延。

(6) 成交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若成交单位实际安排的人员数量较招标文件要求有减少,一经采购方发现,成交单位应当立即给予采购方书面合理理由并及时补齐,若成交单位未给予合理理由或成交单位方出现隐瞒,采购方每发现一次将每次扣除其当年费用的5%,直到全部扣完,发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由成交单位赔偿损失。

6. 配件供应:

如遇配件损坏乙方及时提供各个厂家的原厂配件(压缩机和电路板配件除外)。但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可能延长服务响应时间或修复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乙方发现空调配件有损坏,必须第一时间报请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确定,签字后方可更换,另更换配件前需将新配件交甲方有关人员再次确认,更换后将已损坏配件交付给甲方有关人员,甲方指定人员在乙方的维修票据上签字确认。另配件价格每次低于200元,由乙方承担,超过200元,乙方向甲方只收取成本费用,不再另收服务费。

7. 环境保护

清洗维保过程当中,乙方须设立临时保护措施,并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清洗及维保产生的尘土或垃圾, 乙方应及时封闭及清运,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  其他要求

1. 响应单位每次执行维保任务时,必须持有至采购方的联系单(写明维保内容、执行情况、维保人、时间等),经采购方签字确认。

2. 维保工具必须自带,维保期间对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备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

3. 更换的配件必须与原品牌、型号一致,并经采购方的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 成交单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安全问题,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5. 成交单位开展维保工作前须与原工程单位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清单数量、原有故障情况等,确保与原工程单位无技术纠纷。交接后设备故障维修由成交单位全权负责,不得推脱责任。成交单位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相关措施意见及工作。

6.成交单位须遵守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影响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正常运营,造成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客户投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成交单位应及时更换维保人员,否则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按相关规定处罚。

7. 所有维保设备完好率要通过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考核,涉及更换配件的设备应质保一年,在该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再次发生故障由成交单位免费修复或更换。

(四)  报价要求

1. 现场踏勘:为了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响应供应商在谈判响应前须到采购方进行现场踏勘,熟悉现有设备运行状况。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2. 响应单位应根据采购要求进行报价,并不得缺项和漏项。响应单位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3. 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维保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人工、耗材、配件、交通、保险、利润、税金、维修工具、仪表及安全阀的年检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 计划采购预算:¥ 45000.00元(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超过此预算即为投标无效(废标)。

三、维保清单详见附件

注:维保清单请在本公告后的附件内下载。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投标响应材料组成(均需盖单位章,否则无效)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响应人资格承诺书

(3)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a.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拟选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c.供应商提供高度类似同类型公共场所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提供项目业绩完整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d.维保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格式附后);响应单位专业维修人员的情况表(至少2名),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包括制冷工、电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所提供的人员材料数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方案人数下限;

e.详细的维保方案(维保流程、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等,要求具有明确的时间计划及人员安排)(格式自制);

f.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维护方式和时间等);维保安全责任、交付期、质保期、售后服务、品牌授权等其他综合内容承诺等(格式自拟);

g.与本次招募有关的其他材料。

六、说明

1.响应文件为“正本”。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数量要求为:一套正本。

2.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

3.响应文件正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正本均应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采购单位名称、工程名称。

6.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接受时间:2020年08月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2日下午17:00整(北京时间)

材料投递地址: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楼一楼总台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由市妇儿中心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分。
    1.审查资格、资质及响应情况。
    2.在符合公开招募条件前提下,应采购专家要求,对项目实施进行答疑。
    3.最终由评审小组根据竞争单位方案、问询情况及报价决定成交单位。
    4.开标时,必须3家及以上单位已投递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否则流标。

5.开标评审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八、现场查勘及答疑时间

现场查勘及答疑时间为2020年8月7-12日上午9:30-11:00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150号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联系人:吴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12-80787366

九、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高新区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投标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doc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空调设备维保清单.xls